十二危急值报告制度

一、“危急值”的定义

“危急值”(CriticalValues)是指当此种检查(验)结果出现时,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,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查(验)信息,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,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,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,失去最佳抢救机会。

二、“危急值”报告程序

(一)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“危急值”情况时,检查(验)者首先要确认仪器、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,操作是否正确;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,检验项目质控、定标、试剂是否正常,仪器传输是否有误。在确认检查(验)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,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“危急值”结果,并保存所有有关“危急值”的资料。

(二)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“危急值”报告电话后,应规范、完整、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,检查(验)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,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,并做好记录。

(三)经治或值班医师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,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,应进一步对患者进行检查;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,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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